欢迎光临 湖南第一工业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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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改版后的网站已挂接上网试运行,各版面内容正在完善,为加强院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明确职责分工,现编制了《网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希望大家就网站版面风格和内容、管理办法多提宝贵意见,相关意见反馈给信息中心郑琨同志进行汇总。
湖南第一工业设计研究院网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1、院网站是我院展现形象、对外宣传的重要阵地,是我院内外交流、知识获取的重要窗口,为加强我院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推动网站建设,明确职责分工,规范管理流程,促进网站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的院网站是指院以本单位法定名称命名建立的通过互联网面向社会公众的网站。
3、本本办法适用于我院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活动,参与院网站管理的所有部门及相关责任人。
4、院网站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规范运行”的原则,做到网站管理职责明确、网站建设科学合理、网站内容保障有力、信息发布及时规范。
二、网站内容
按照展示我院良好社会形象,以生产经营为中心的要求,在院网站上需向社会公开企业概况、业务领域、改革发展、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企业简介、组织架构、企业荣誉、业务领域和资质等企业基本信息;
2、展示企业综合实力及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信息,包括企业技术、人才、设备、文化、业绩等;
3、适宜公开的规程规范、规章制度、与社会公众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等;
4、动态性信息,包括企业生产经营、党建活动、项目进展、中标信息、产业政策、行业咨询、技术动态等;
5、员工招聘、联系方式等信息;
6、其它适宜公开的信息。
三、网站组织管理
1、院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由院技术处(信息中心)统一管理,按照栏目内容划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以保障相关内容和信息的及时、规范发布。
2、院技术处(信息中心)设专职网站管理员,负责院网站的规划建设、版面设计、栏目设置、信息收集整理、日常管理及信息录入、发布、更新、上传。
3、各部门根据网站版块内容的划分,负责相关内容信息的搜集、整理、发送和发布。具体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1)院办公室:
(1)负责企业概况、组织架构、企业文化、招聘信息栏目内容的组织和更新,相关信息变动后,要求三天内提交更新的内容。
(2)采编院重大事务、外事活动、党建活动、访问活动、上级领导来院考察活动等信息(包括文字、图片),主任审批后,以电子版上报信息中心。相关信息要求在活动开展的三天内提交。
2)院经营处:
(1)负责业务资质栏目内容的组织和更新,相关信息变动后,要求三天内提交更新的内容。
(2)采编市场动态、重大项目签订、项目中标、工程实施等信息(包括文字、图片),处长审批后,以电子版上报信息中心,每月不少于1次。
3)院技术处(信息中心):
(1)负责网站的建立与注册,在院领导的指导下进行网站版面的规划、搭建、日常运行与维护、安全管理,对网站的正常运行负责。
(2)负责信息的编排和发布,各部门提交的信息原则上于当天上网发布,最迟不得迟于第二天。
(3)负责获奖成果、学术交流栏目内容的组织和更新,院相关信息变动后,要求三天内提交更新的内容。
(4)及时跟踪采集与我院业务有关的产业政策、行业咨询、技术动态等方面的信息,每二天进行周期性更新。
4)各设计所:
采编本部门有关生产经营、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党团活动、先进事迹、创先争优、学术交流、设计精品等信息(包括文字、图片),所长审批后,以电子版上报信息中心,每2月不少于1次。
5)院技术序列管理人员
负责技术交流板块中本专业内容(包括最新规程规范标准、产业政策、专业动态、经验交流、培训学习)的更新,相关信息提交技术处(信息中心)审批,每月不少于1次。
四、网站的运行和维护
1、 院网站发布的内容要求健康、积极、向上,体现出正能量,与之相反的信息一律禁止发布。
2 、建立信息上网发布审核制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提交的内容进行审批,院网站发布信息由技术处负责人负责审核后上网,院基础性信息和重大信息由院长审批。
3、院网站不得与非法网站建立超级链接,也不得从事与院网站身份不符的活动。
4、院网站发布、转载其它媒体新闻等信息,应遵守国家、地方和企业的有关规定。
5、按照各部门职责的划分,各部门要“及时、客观”做好信息资源的组织、上报工作,保证最新信息及时得到发布和更新。
网站评估考核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实施。院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各相关责任部门做好日常信息发布的保障工作,相关信息报送和更新按照职责分工纳入各部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附表1:院网站信息发布申请表
附表2:院网站栏目信息发布管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