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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向上”新生产经营场地装饰装修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基本资格审查公告

湖南第一工业设计研究院 2019-09-24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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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天天向上”新办公楼装饰装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建设(备案证编号:2019-430103-50-03-02096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项目建设单位为湖南第一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南第一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天天向上”新生产经营场地装饰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木莲西路187号天天向上家园1号栋

2.3 项目规模:湖南第一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新生产经营场地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木莲西路,建设单位为湖南第一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17层总建筑面积6610.97m2。工程包括办公楼(10-17层)加固工程、10-17层的室内拆除工程、室内装饰工程、弱电工程、喷淋工程、消火栓及干粉灭火器工程(含17层厨房自动灭火系统)、给排水工程(含直饮水)、火灾报警工程、应急照明工程、普通配电照明工程、空调工程、排烟工程、排风工程、4-17层外观立面幕墙工程、两个楼梯间(-2层至17层楼顶)装饰等等。

2.4 招标范围:”天天向上”新生产经营场地装饰装修项目,内容为项目报批报建、设计、涉及的施工及后续服务内容,具体内容以深化设计任务书为准。

2.5工 期: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施工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在有效期内);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①和②项中具备任意一项即可,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2.1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同时具备项目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业绩和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3.3 施工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3.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最低配备的要求规定,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3.2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3.3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3.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3.6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5.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5.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5.6其他要求: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6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文件或方案设计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或其附属机构参与投标的,应主动配合招标人进行答疑,供所有投标人参考。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审采用关于印发《长沙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住建发〔2018〕51号)的综合评标法。其中设计部分(技术标)评审采用《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13〕23号令修改),施工部分评审采用关于修订印发《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长住建发〔2019〕41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投标报价评审计分方法附表6(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式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数入围。

4.2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2019年9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基本资格审查的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基本资格审查会议室,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屏幕(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4.3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如需变更的,招标人将在基本资格审查至少前3个工作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通知,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4.4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进行现场监督。基本资格审查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出席。招标拒绝接受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到场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基本资格审查时,审查委员会可按招标公告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审查资料提出质疑,但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后不接收任何关于基本资格审查资料的书面澄清、说明、修改文件。

4.5基本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施工入围业绩(含设计施工总承包入围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书、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5)设计入围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 (如有)。

(6)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9)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

(10)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提供“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或提供有效的入湘登记证。(省外企业投标时须提供)。

(11)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4.7 基本资格审查时投标人还须提供以上证件、资料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资料”并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

4.8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资料,招标人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递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按不合格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处理;

4.9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 上发布。6. 招 标 人湖南第一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7.本项目行政监管长沙市天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31-85899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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