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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明确2017年"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7-11-22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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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监察分局:

为持续推动我省煤矿科技进步,落实省局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根据当前煤矿实际、煤炭产业与安全监管政策调整,结合近期总局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2017年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工作要点如下,请结合辖区煤矿监察执法等工作抓好落实。

一、明确重点对象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省政府部署,我省今年继续推动关闭一批落后小煤矿。推动科技进步、技术改造着力点应放在未列入关闭计划、正常生产或建设且有储备资源煤矿。

参照《关于印发〈单班入井超千人矿井科技减人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7〕8号),为降低重、特大事故风险,尤其应以单班下井人数超30人或单班单面作业人数超10人的小煤矿作为重点。

二、把准重点方向

为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的通知》(煤安监函〔2016〕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限期实现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淘汰斜井人车等落后设备。2017年要以安全监控系统、人员提升运输系统升级改造为重点,建设技改示范点,为今后全面推开打好基础。

三、精心规划部署

一是选好示范点。要总结近年采煤机械化示范矿建设经验,统筹辖区各煤矿实际,选定基础条件好、煤矿领导层认识水平高的煤矿作为示范点,先行突破。各分局示范定点要少而精、集中力量树标杆。

二是定好方案。要引导煤矿搞好调查研究,可组织到已先期开展技术改造的煤矿学习经验、收集有关设备信息。督促煤矿按“五落实”(落实资金、人员、责任、标准、时限)要求自主制定升级改造方案。分局要汇总各示范煤矿升级改造方案,统筹各示范矿建设进度,制定相应检查督导计划。

四、强化组织领导

技改扩能、科技进步是现有未关闭小煤矿唯一出路,示范建设作为推动煤矿科技进步的突破口,各分局要高度重视。要充分发挥现有省局领导联系分局、监察员联系矿井制度作用,建立省局领导、分局领导、联系矿井监察员对示范矿建设分级督导工作机制,一级一级抓落实。

五、搞好协调督查

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推动煤矿技术进步主体责任在煤矿企业。分局要以监察执法为手段,推动煤矿按要求制定示范矿井建设方案并按期实施。

分局应积极推进示范矿建设,每季度调度一次、每半年现场督导一次实施情况,及时帮助解决相关问题。对技术力量不足的示范煤矿,要协调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技术指导服务,防止建成应付检查的形象工程。

各分局要立即部署,在今年上半年落实好示范矿定点和建设方案,在2017年6月底将辖区示范点建设计划表(见附件)报省局科技装备处。省局将把各分局示范点建设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请各分局认真落实好相关工作要求,并对辖区示范点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附件: 示范点建设计划表

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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